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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告

通告


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 652 号)及相关文件精神,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决定对以下失联人员进行返校通告。限于2023年1月18日前回学校报到,逾期未报到者,学校予以解聘。

张兵 210106770421XXX

李红学610102640825XXX

刘鹏 11010819681013XXXX

宋秋菊 610113800911XXX

韩若冰610123790301XXX


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

2023年1月11日


发布日期:2023-01-11